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90号(关于进口老挝鲜食百香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布11-05
生效11-05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90号正式允许符合检疫要求的老挝鲜食百香果进口。该政策基于中老两国议定书,明确了产地、果园及包装厂注册、有害生物监测、冷处理或熏蒸等具体植物检疫措施。自2021-11-05起生效,为相关贸易主体提供了合规准入路径,需严格对照附件要求执行申报与查验流程。
【法规类型】\t海关规范性文件\t【内容类别】\t其他
【文 号】\t公告〔2021〕90 号\t【发文机关】\t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t2021-11-05\t【生效日期】\t2021-11-05
【效 力】\t[有效]\t【效力说明】\t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农林部关于老挝鲜食百香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老挝鲜食百香果进口。现将进口老挝鲜食百香果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11月5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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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进口老挝鲜食百香果植物检疫要求.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3990154%2F2021111009481979018.doc)
-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老挝鲜食百香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3990154%2F2021111009483065518.doc)
-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老挝鲜食百香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3990154%2F2021111009492338473.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