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93号(关于进口古巴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布11-22
生效11-22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海关总署发布2021年第93号公告,自2021年11月22日起正式允许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古巴野生水产品进口。该政策基于中古两国议定书,明确了准入条件与监管要求。对于从事拉美航线或生鲜进口的企业而言,这标志着古巴野生水产品获得中国市场的合法准入资格,需严格对照附件中的检验检疫标准执行申报与查验流程。
【法规类型】\t海关规范性文件\t【内容类别】\t其他
【文 号】\t公告〔2021〕93 号\t【发文机关】\t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t2021-11-22\t【生效日期】\t2021-11-22
【效 力】\t[有效]\t【效力说明】\t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古巴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古巴输华野生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古巴野生水产品进口。现将《进口古巴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11月22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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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进口古巴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4020573%2F2021112613350214182.doc)
-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古巴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4020573%2F2021112613351161920.doc)
-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古巴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4020573%2F2021112613351940624.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