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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10号(关于进口松材线虫发生国家松木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效力文号法规类型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发文机构
现行有效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10号规范性文件2021-12-162022-02-01海关总署
发布12-16
生效02-01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海关总署发布2021年第110号公告,针对进口自松材线虫发生国家的松木制定严格植物检疫要求。该规定旨在防止这一高危有害生物传入,保护我国林业生态安全。2022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相关进口商、货代及物流服务商需重点关注附件中的具体检疫技术标准与单证要求,确保货物符合准入条件,避免因检疫不合格导致退运或销毁风险。
官方原文
原文可溯源

【法规类型】\t海关规范性文件\t【内容类别】\t其他

【文  号】\t公告〔2021〕110 号\t【发文机关】\t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t2021-12-16\t【生效日期】\t2022-02-01

【效  力】\t[有效]\t【效力说明】\t

  松材线虫是我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和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其引起的森林病害极具危险性,对我国林业生产和生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我国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对其采取了严格管控措施。为防止松材线虫传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经风险评估,现发布进口松材线虫发生国家松木植物检疫要求(见附件)。

  本公告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12月16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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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进口松材线虫发生国家松木植物检疫要求.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4122342%2F2022011410273233769.doc)
  •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松材线虫发生国家松木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4122342%2F2022011410274276536.doc)
  •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松材线虫发生国家松木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4122342%2F20220114102749702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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