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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17号(关于进口老挝柑橘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效力文号法规类型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发文机构
现行有效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17号规范性文件2021-12-272021-12-27海关总署
发布12-27
生效12-27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海关总署发布2021年第117号公告,正式允许符合检疫要求的老挝柑橘进口。该政策基于中老两国议定书,自2021年12月27日起生效。核心在于确立老挝柑橘输华的植物检疫标准,包括果园/包装厂注册、有害生物监测及除害处理等要求。此举为相关贸易商提供了新的货源准入路径,但需严格遵循附件中的具体检疫技术规范方可通关。
官方原文
原文可溯源

【法规类型】\t海关规范性文件\t【内容类别】\t其他

【文  号】\t公告〔2021〕117 号\t【发文机关】\t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t2021-12-27\t【生效日期】\t2021-12-27

【效  力】\t[有效]\t【效力说明】\t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农林部关于老挝柑橘类水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老挝柑橘进口。现将进口老挝柑橘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12月27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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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进口老挝柑橘植物检疫要求.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4122740%2F2022011414010725922.doc)
  •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老挝柑橘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4122740%2F2022011414022287430.doc)
  •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老挝柑橘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4122740%2F20220114140229437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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