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20号(关于扩大洋浦保税港区政策制度适用范围的公告)
发布12-30
生效12-30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20号决定将洋浦保税港区的监管办法(2020年第73号)和统计办法(2020年第109号)扩大适用至海口综合保税区及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此举旨在落实海南自贸港建设要求,统一省内重点特殊监管区域的通关与统计标准。若原洋浦相关公告修订,新政策同步适用。该公告自2021年12月30日起生效,直接影响上述两个综保区的货物进出、账册管理及申报流程。
【法规类型】\t海关规范性文件\t【内容类别】\t其他
【文 号】\t公告〔2021〕120 号\t【发文机关】\t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t2021-12-30\t【生效日期】\t2021-12-30
【效 力】\t[有效]\t【效力说明】\t
为进一步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支持海南深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海关总署决定将洋浦保税港区监管办法和统计办法等制度扩大适用到海口综合保税区和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3号(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监管办法〉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9号(关于洋浦保税港区统计办法的公告)等公告适用海口综合保税区和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上述公告如有修订,同步适用。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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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海关总署关于扩大洋浦保税港区政策制度适用范围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4123351%2F2022011414212729110.doc)
- [海关总署关于扩大洋浦保税港区政策制度适用范围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4123351%2F2022011414213410462.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