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快讯
政策法规 现行有效中国清关税务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4号(关于2022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

效力文号法规类型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发文机构
现行有效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4号规范性文件2022-01-292022-01-29海关总署
发布01-29
生效01-29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海关总署发布2022年第14号公告,公布2021年度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8个税号农产品的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及2022年度触发水平数量。该公告依据中澳自贸协定及特殊保障措施相关规定制定,旨在明确农产品进口配额监控数据。相关进口手续仍按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执行,未改变原有申报流程或实体权利义务,属于年度例行数据公示。
官方原文
原文可溯源

【法规类型】\t海关规范性文件\t【内容类别】\t其他

【文  号】\t公告〔2022〕14 号\t【发文机关】\t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t2022-01-29\t【生效日期】\t2022-01-29

【效  力】\t[有效]\t【效力说明】\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关于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口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有关问题的公告),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类8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两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现将2021年度两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2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见附件)。

  两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2年1月29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

📎 附件下载:

  • [2021年度两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2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4172329%2F2022021410133517429.doc)
  • [海关总署关于2022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4172329%2F2022021410134215350.doc)
  • [海关总署关于2022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4172329%2F2022021410135030448.pdf)
§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通过公开渠道搜集整理,仅供业界参考与内部交流使用,不构成任何形式的商业决策指导或法律建议;实际执行标准请以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原文及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摘要、条款解读与影响分析内容由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原文更新后解读将同步重新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