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60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
发布07-13
生效07-13
废止11-18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该公告为2022年度针对法定检验商品以外部分进出口商品的抽查检验工作安排,依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实施条例发布。根据原文效力说明,该公告已于2024年11月18日被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3号废止。由于属于特定年度的程序性事务且已失效,建议关注最新年度的同类公告以获取当前有效的抽检范围与要求。
【法规类型】\t海关规范性文件\t【内容类别】\t其他
【文 号】\t公告〔2022〕60号\t【发文机关】\t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t2022-07-13\t【生效日期】\t2022-07-13
【效 力】\t[失效]\t【效力说明】\t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3号,于2024年11月18日废止。
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展本年度法定检验商品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抽查商品范围见附件。
抽查检验工作按照《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9号公布,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正)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2年7月13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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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2022年实施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的商品范围.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4473476%2F2022071914484259272.doc)
- [海关总署关于开展2022年度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4473476%2F2022071914485171479.doc)
- [海关总署关于开展2022年度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4473476%2F2022071914490135986.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