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快讯
政策法规 已废止中国清关税务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60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

效力文号法规类型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发文机构
现行有效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60号规范性文件2022-07-132022-07-13海关总署
发布07-13
生效07-13
废止11-18
该法规已废止 · 废止日期 2024-11-18
废止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3号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该公告为2022年度针对法定检验商品以外部分进出口商品的抽查检验工作安排,依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实施条例发布。根据原文效力说明,该公告已于2024年11月18日被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3号废止。由于属于特定年度的程序性事务且已失效,建议关注最新年度的同类公告以获取当前有效的抽检范围与要求。
官方原文
原文可溯源

【法规类型】\t海关规范性文件\t【内容类别】\t其他

【文  号】\t公告〔2022〕60号\t【发文机关】\t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t2022-07-13\t【生效日期】\t2022-07-13

【效  力】\t[失效]\t【效力说明】\t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3号,于2024年11月18日废止。

  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展本年度法定检验商品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抽查商品范围见附件。

  抽查检验工作按照《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9号公布,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正)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2年7月13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

📎 附件下载:

  • [2022年实施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的商品范围.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4473476%2F2022071914484259272.doc)
  • [海关总署关于开展2022年度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4473476%2F2022071914485171479.doc)
  • [海关总署关于开展2022年度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4473476%2F2022071914490135986.pdf)
§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通过公开渠道搜集整理,仅供业界参考与内部交流使用,不构成任何形式的商业决策指导或法律建议;实际执行标准请以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原文及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摘要、条款解读与影响分析内容由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原文更新后解读将同步重新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