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2年第76号(关于解除南非羊毛和偶蹄动物皮张口蹄疫禁令的公告)
发布08-19
生效08-19
废止01-01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该公告已于2025年废止,由海关总署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原规定自2022年8月19日起解除对南非羊毛和偶蹄动物皮张的口蹄疫禁令,要求进口产品须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陆生动物法典关于口蹄疫病毒灭活的技术要求及中国法律法规。鉴于其已被新法规替代,当前不再具备法律效力,相关合规操作请以最新有效公告为准。
【法规类型】\t海关规范性文件\t【内容类别】\t其他
【文 号】\t公告〔2022〕76号\t【发文机关】\t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t2022-08-19\t【生效日期】\t2022-08-19
【效 力】\t[失效]\t【效力说明】\t根据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87号废止。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的2022年第30号公告中对南非羊毛和偶蹄动物皮张的禁令。从南非进口的羊毛和偶蹄动物皮张须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陆生动物法典有关口蹄疫病毒灭活技术要求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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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南非羊毛和偶蹄动物皮张口蹄疫禁令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4548484%2F2022090109030269155.doc)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南非羊毛和偶蹄动物皮张口蹄疫禁令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4548484%2F2022090109031016326.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