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快讯
政策法规 已废止中国危险品合规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2年第93号(关于防止西班牙绵羊痘和山羊痘传入我国的公告)

效力文号法规类型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发文机构
现行有效农业农村部公告2022年第93号规范性文件2022-09-302022-09-30海关总署
发布09-30
生效09-30
废止08-25
该法规已废止 · 废止日期 2025-08-25
废止依据: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176号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该公告旨在防止西班牙绵羊痘和山羊痘传入我国。核心措施包括:禁止直接或间接从西班牙输入绵羊、山羊及其相关产品;禁止寄递或携带上述物品入境,违者退回或销毁;进境运输工具上的动植物性废弃物须在海关监督下除害处理;截获的非法入境相关物品一律销毁。违反规定者将依据《海关法》及《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处理。注意:该公告已于2025年8月25日废止,建议核实最新替代法规以确认当前对西班牙动物产品的准入状态。
官方原文
原文可溯源

【法规类型】\t海关规范性文件\t【内容类别】\t其他

【文  号】\t公告〔2022〕93号\t【发文机关】\t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t2022-09-30\t【生效日期】\t2022-09-30

【效  力】\t[失效]\t【效力说明】\t根据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176号,于2025年8月25日废止。

  2022年9月22日,西班牙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紧急报告,该国安达卢西亚自治区(Andalusia)格拉纳达省(Granada)的1家农场于2022年9月14日发生绵羊痘和山羊痘,涉及314只绵羊和11只山羊,其中30只绵羊染疫死亡,其余284只绵羊和11只山羊被扑杀销毁。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西班牙输入绵羊、山羊及其相关产品(源于绵羊或山羊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

  二、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西班牙的绵羊、山羊及其相关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三、来自西班牙的进境航空器、船舶和铁路列车等运输工具上卸下的动植物性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除害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四、对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西班牙的绵羊、山羊及其相关产品,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六、各级海关、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2年9月30日

---

📎 附件下载: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防止西班牙绵羊痘和山羊痘传入我国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4608272%2F2022100910551564860.doc)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防止西班牙绵羊痘和山羊痘传入我国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4608272%2F2022100910552255934.pdf)
§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通过公开渠道搜集整理,仅供业界参考与内部交流使用,不构成任何形式的商业决策指导或法律建议;实际执行标准请以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原文及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摘要、条款解读与影响分析内容由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原文更新后解读将同步重新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