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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33号(关于扩大公路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的公告)

效力文号法规类型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发文机构
现行有效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33号规范性文件2022-12-292022-12-29海关总署
发布12-29
生效12-29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海关总署发布2022年第133号公告,决定自2022年12月29日起,在启用公路舱单的基础上,将跨境快速通关改革的适用范围扩大至长沙海关。此举旨在促进跨境公路运输便利化,意味着经长沙关区进出境的公路货物可适用快速通关模式,相关物流与贸易企业需关注该区域通关流程的优化及合规要求变化。
官方原文
原文可溯源

【法规类型】\t海关规范性文件\t【内容类别】\t其他

【文  号】\t公告〔2022〕133号\t【发文机关】\t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t2022-12-29\t【生效日期】\t2022-12-29

【效  力】\t[有效]\t【效力说明】\t

  为促进跨境公路运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启用公路舱单的基础上,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扩大至长沙海关。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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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海关总署关于扩大公路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4767742%2F2023010410410137503.doc)
  • [海关总署关于扩大公路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4767742%2F20230104104108157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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