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7号(关于发布海关行业标准《海关统计国家(地区)名称代码》的公告)
发布04-17
生效06-01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海关总署发布行业标准《海关统计国家(地区)名称代码》(HS/T 71—2023),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旨在统一海关统计中的国家(地区)名称代码规范。相关文本可通过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站查阅。此公告属于技术标准发布类规范性文件,主要影响数据录入与统计口径的标准化,不直接改变进出口企业的实体权利义务或申报流程核心要素。
【法规类型】\t海关规范性文件\t【内容类别】\t其他
【文 号】\t公告〔2023〕37号\t【发文机关】\t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t2023-04-17\t【生效日期】\t2023-06-01
【效 力】\t[有效]\t【效力说明】\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令第140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5号修改),海关总署发布海关行业标准《海关统计国家(地区)名称代码》(HS/T 71—2023),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文本可通过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站(http://www.tbtsps.cn)标准栏目查阅。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4月17日
---
📎 附件下载:
-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海关行业标准《海关统计国家(地区)名称代码》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4972995%2F2023041911520381593.doc)
-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海关行业标准《海关统计国家(地区)名称代码》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4972995%2F2023041911521574188.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