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99号(关于解除南非部分地区口蹄疫禁令的公告)
发布08-17
生效08-17
废止01-01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本法规已废止。原公告自2023年8月17日起解除南非部分地区口蹄疫禁令,认可其为非免疫无疫区并允许偶蹄动物及其产品入境,同时废止2022年第30号公告相关禁令。根据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87号,本公告已失效。当前进口南非偶蹄动物需依据最新有效法规执行。
【法规类型】\t海关规范性文件\t【内容类别】\t其他
【文 号】\t公告〔2023〕99号\t【发文机关】\t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t2023-08-17\t【生效日期】\t2023-08-17
【效 力】\t[失效]\t【效力说明】\t根据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87号废止。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南非共和国部分区域为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区域名单见附件),允许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偶蹄动物及其相关产品入境。
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2022年第30号公告关于从南非共和国上述地区输入偶蹄动物及其相关产品的禁令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3年8月17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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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获得认可的南非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名单.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5277586%2F2023082416164385854.doc)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南非部分地区口蹄疫禁令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5277586%2F2023082416165439424.doc)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南非部分地区口蹄疫禁令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5277586%2F2023082416170322386.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