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23号(关于解除俄罗斯符合检疫要求猪肉输华限制的公告)
发布09-28
生效09-28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海关总署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2023年第123号公告,自2023年9月28日起解除对俄罗斯符合非洲猪瘟区域化管理要求猪肉的输华限制。此前原质检总局、农业部2008年第125号公告中的相关禁令不再执行。需注意,具体的检验检疫技术要求将另行制定,进口商需关注后续细则以完成合规准入。
【法规类型】\t海关规范性文件\t【内容类别】\t其他
【文 号】\t公告〔2023〕123号\t【发文机关】\t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t2023-09-28\t【生效日期】\t2023-09-28
【效 力】\t[有效]\t【效力说明】\t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非洲猪瘟区域化管理要求的俄罗斯猪肉输华。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2008年第125号公告对上述产品的限制措施不再执行。
关于俄罗斯猪肉输华的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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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俄罗斯符合检疫要求猪肉输华限制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5412226%2F2023100714465576956.doc)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俄罗斯符合检疫要求猪肉输华限制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5412226%2F2023100714470497777.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