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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202号(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监管办法》的公告)

效力文号法规类型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发文机构
现行有效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202号法律2023-12-282023-12-28海关总署
发布12-28
生效12-28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海关总署发布2023年第202号公告,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监管办法》。该办法旨在落实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确立“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监管模式。核心内容涵盖货物进出合作区的申报流程、免税政策适用条件、保税仓储管理及违规处置机制。对于涉及横琴口岸进出口业务的主体,需重点关注新旧监管模式的切换及具体操作规范,建议提前核实自身业务是否符合新办法下的资质与申报要求。
官方原文
原文可溯源

【法规类型】\t海关规范性文件\t【内容类别】\t其他

【文  号】\t公告〔2023〕202号\t【发文机关】\t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t2023-12-28\t【生效日期】\t2023-12-28

【效  力】\t[有效]\t【效力说明】\t

  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要求,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监管办法》,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12月28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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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监管办法.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5828508%2F2024041916233652828.doc)
  •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监管办法》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5828508%2F2024041916234624580.doc)
  •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监管办法》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5828508%2F20240419162355872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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