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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7号(关于2024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效力文号法规类型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发文机构
现行有效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7号规范性文件2024-01-192024-01-19海关总署
发布01-19
生效01-19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海关总署发布2024年第7号公告,公布2023年度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8个税号农产品的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及2024年度特殊保障措施触发水平数量。该公告依据中澳自贸协定及2019年第207号公告制定,属于年度例行数据公示。相关农产品进口手续仍按2019年第207号公告规定办理,未新增实体合规义务或改变现有操作流程。建议涉及对澳农产品进口的企业下载附件核实具体税号的触发阈值,以评估潜在关税风险。
官方原文
原文可溯源

【法规类型】\t海关规范性文件\t【内容类别】\t其他

【文  号】\t公告〔2024〕7号\t【发文机关】\t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t2024-01-19\t【生效日期】\t2024-01-19

【效  力】\t[有效]\t【效力说明】\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关于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口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有关问题的公告),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类8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两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现将2023年度两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4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两类农产品进口时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1月19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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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海关总署关于2024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5644720%2F2024012311055295400.doc)
  • [海关总署关于2024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5644720%2F20240123110614856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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