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22号(关于解除西班牙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禁令的公告)
发布02-19
生效02-19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海关总署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公告,自2024年2月19日起解除对西班牙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进口禁令。此举基于风险评估结果,废止了2001年第143号公告的相关限制。需注意,具体的输华检验检疫要求将另行制定,目前仅解除禁令本身,实际通关仍需等待后续细则落地。
【法规类型】\t海关规范性文件\t【内容类别】\t其他
【文 号】\t公告〔2024〕22号\t【发文机关】\t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t2024-02-19\t【生效日期】\t2024-02-19
【效 力】\t[有效]\t【效力说明】\t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1年联合公告第143号对西班牙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禁令。
西班牙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输华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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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西班牙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禁令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5685588%2F2024021914293071745.doc)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西班牙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禁令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5685588%2F2024021914294045332.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