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快讯
政策法规 现行有效中国清关税务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6号(关于“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的公告)

效力文号法规类型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发文机构
现行有效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6号规范性文件2024-04-062024-04-06海关总署
发布04-06
生效04-06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海关总署于2024年4月6日发布公告,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该模块旨在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允许企业通过线上渠道签收海关文书、提交主动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并接收办理反馈。此为程序性事务优化,不涉及实体权利义务变更。
官方原文
原文可溯源

【法规类型】\t海关规范性文件\t【内容类别】\t其他

【文  号】\t公告〔2024〕36号\t【发文机关】\t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t2024-04-06\t【生效日期】\t2024-04-06

【效  力】\t[有效]\t【效力说明】\t

  为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企业管理”项下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企业可以通过该功能模块签收文书、提交主动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等,并接收海关办理情况的反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4月6日

---

📎 附件下载:

  • [海关总署关于“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5797279%2F2024040716110492526.doc)
  • [海关总署关于“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5797279%2F2024040716111214582.pdf)
§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通过公开渠道搜集整理,仅供业界参考与内部交流使用,不构成任何形式的商业决策指导或法律建议;实际执行标准请以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原文及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摘要、条款解读与影响分析内容由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原文更新后解读将同步重新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