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6号(关于“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的公告)
发布04-06
生效04-06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海关总署于2024年4月6日发布公告,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该模块旨在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允许企业通过线上渠道签收海关文书、提交主动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并接收办理反馈。此为程序性事务优化,不涉及实体权利义务变更。
【法规类型】\t海关规范性文件\t【内容类别】\t其他
【文 号】\t公告〔2024〕36号\t【发文机关】\t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t2024-04-06\t【生效日期】\t2024-04-06
【效 力】\t[有效]\t【效力说明】\t
为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企业管理”项下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企业可以通过该功能模块签收文书、提交主动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等,并接收海关办理情况的反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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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海关总署关于“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5797279%2F2024040716110492526.doc)
- [海关总署关于“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5797279%2F2024040716111214582.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