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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6年第75号(关于解除巴西口蹄疫禁令的公告)

效力文号法规类型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发文机构
现行有效公告〔2026〕75号规范性文件2026-05-292026-05-29海关总署
发布05-29
生效05-29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海关总署与农业农村部发布2026年第75号公告,自2026年5月29日起正式解除巴西北部地区口蹄疫禁令,并认可巴西全境为无口蹄疫区。此前针对巴西口蹄疫的三项限制性公告(2002年第213号、2005年第565号及2009年第123号)同步废止。此举标志着中国对巴西肉类及相关动物产品的进口检疫准入政策发生重大放宽,直接利好中巴农产品贸易。
官方原文
原文可溯源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巴西北部地区口蹄疫禁令,认可巴西全境无口蹄疫。

  原农业部、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2002年第213号(关于认可巴西12个州为口蹄疫免疫无疫区的公告),原农业部、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2005年第565号(关于防止巴西口蹄疫传入我国的公告),《关于解除巴西部分地区口蹄疫禁令的公告》(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农业部联合公告2009年第123号)同步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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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巴西口蹄疫禁令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attachDir%2F2026%2F06%2F%25E6%25B5%25B7%25E5%2585%25B3%25E6%2580%25BB%25E7%25BD%25B2%2520%25E5%2586%259C%25E4%25B8%259A%25E5%2586%259C%25E6%259D%2591%25E9%2583%25A8%25E5%2585%25B3%25E4%25BA%258E%25E8%25A7%25A3%25E9%2599%25A4%25E5%25B7%25B4%25E8%25A5%25BF%25E5%258F%25A3%25E8%25B9%2584%25E7%2596%25AB%25E7%25A6%2581%25E4%25BB%25A4%25E7%259A%2584%25E5%2585%25AC%25E5%2591%258A%281%29%281%29.doc)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巴西口蹄疫禁令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attachDir%2F2026%2F06%2F%25E6%25B5%25B7%25E5%2585%25B3%25E6%2580%25BB%25E7%25BD%25B2%2520%25E5%2586%259C%25E4%25B8%259A%25E5%2586%259C%25E6%259D%2591%25E9%2583%25A8%25E5%2585%25B3%25E4%25BA%258E%25E8%25A7%25A3%25E9%2599%25A4%25E5%25B7%25B4%25E8%25A5%25BF%25E5%258F%25A3%25E8%25B9%2584%25E7%2596%25AB%25E7%25A6%2581%25E4%25BB%25A4%25E7%259A%2584%25E5%2585%25AC%25E5%2591%258A%281%29%281%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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