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04号(关于发布“液晶面板(带GOA电路)”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发布08-13
生效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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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布2024年第104号公告,正式公布“液晶面板(带GOA电路)”的商品归类决定。该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制定,旨在统一此类商品的申报标准。自2024年8月13日起生效。涉及此类产品进出口的企业及代理人需立即核对现有申报要素与HS编码,确保符合最新归类要求,避免因归类不一致导致的通关延误或税务风险。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保证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制定“液晶面板(带GOA电路)”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液晶面板(带GOA电路)”商品归类决定.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048466%2F2024081908225110492.doc)
海关总署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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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液晶面板(带GOA电路)”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048466%2F2024081908230226631.doc)
-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液晶面板(带GOA电路)”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048466%2F2024081908231093967.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