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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已废止中国危险品合规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139号(关于解除智利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

效力文号法规类型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发文机构
现行有效公告〔2024〕139号规范性文件2024-09-272024-09-27海关总署
发布09-27
生效09-27
废止09-27
该法规已废止 · 废止日期 2024-09-27
废止依据: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2023年联合公告第26号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海关总署与农业农村部发布2024年第139号公告,基于风险分析结果,自2024年9月27日起正式解除对智利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疫情禁令。原禁止从智利输入禽类及其产品的规定即刻失效,此前发布的《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2023年联合公告第26号》同时废止。此举意味着符合检疫要求的智利禽类产品(如鸡肉、鸭肉等)可重新进入中国市场,相关进口商需立即调整采购策略并核实最新准入条件。
官方原文
原文可溯源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智利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2023年联合公告第26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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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智利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134618%2F2024100810011729869.doc)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智利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134618%2F20241008100126476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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