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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155号(关于解除斯洛伐克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疯牛病禁令的公告)

效力文号法规类型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发文机构
现行有效公告〔2024〕155号规范性文件2024-11-112024-11-11海关总署
发布11-11
生效11-11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海关总署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公告,自2024年11月11日起解除对斯洛伐克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疯牛病禁令。此举基于风险评估结果,标志着该类牛肉重新获得进入中国市场的资格。但需注意,具体的输华检验检疫要求尚未公布,将另行制定。相关从业者应密切关注后续发布的详细检疫标准,以确保合规进口。
官方原文
原文可溯源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公告2001年第143号对斯洛伐克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疯牛病禁令。

  斯洛伐克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输华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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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斯洛伐克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疯牛病禁令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204063%2F2024111312434879413.doc)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斯洛伐克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疯牛病禁令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204063%2F20241113124356170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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