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159号(关于解除秘鲁口蹄疫禁令的公告)
发布11-14
生效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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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公告,基于风险评估结果,自2024年11月14日起正式解除对秘鲁的口蹄疫疫情禁令。此前依据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999年第17号公告实施的禁止进口措施即刻停止执行。这意味着符合检疫要求的秘鲁相关动物产品(如牛、羊等偶蹄类动物及其制品)恢复对华出口资格,涉及该品类进口的贸易链条需立即更新合规准入状态。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秘鲁口蹄疫疫情禁令。
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999年第17号公告对秘鲁口蹄疫疫情禁令不再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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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秘鲁口蹄疫禁令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207044%2F2024111509240921684.doc)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秘鲁口蹄疫禁令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207044%2F2024111509241968848.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