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208号(关于优化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措施的公告)
发布01-15
生效01-15
废止01-15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海关总署发布2024年第208号公告,自2025年1月15日起实施。依据风险分析结果,优化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如皮毛、骨制品等)的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措施。同时废止原质检总局2015年第41号公告;若与原2017年第97号公告不一致,以本公告为准。具体风险分级清单详见附件。
按照《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风险分析结果,海关总署对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措施进行了优化,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同时废止。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7年第97号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措施清单.docx](/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318313%2F2025011513470438130.docx)
海关总署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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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海关总署关于优化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措施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318313%2F2025011513471585421.doc)
- [海关总署关于优化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措施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318313%2F2025011513472728259.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