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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号(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二)的公告)

效力文号法规类型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发文机构
现行有效公告〔2025〕2号规范性文件2025-01-152025-01-15海关总署
发布01-15
生效01-15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海关总署发布2025年第2号公告,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具体涉及的文件清单详见公告附件1(废止目录)及附件2(失效目录)。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旨在清理过时或不适应当前工作实际的海关规范性文件。建议相关企业核对自身业务涉及的旧有法规依据是否仍在有效列表中。
官方原文
原文可溯源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1、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

  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318346%2F2025011514031858568.xlsx)

  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318346%2F2025011514033383897.xlsx)

  海关总署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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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二)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318346%2F2025011514034499450.doc)
  •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二)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318346%2F20250115140354615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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