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3号(关于氯氰菊酯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发布01-15
生效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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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布2025年第3号公告,配合商务部对原产于印度的氯氰菊酯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25年1月8日起,进口特定CAS号的氯氰菊酯(税则号列29269090)时,商品编号必须填报为2926909013。此举旨在确保贸易救济措施的准确执行,涉及申报合规与保证金缴纳。
日前,商务部发布了2025年第2号公告,决定自2025年1月8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氯氰菊酯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同时明确了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产品的具体商品范围和相应的保证金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规定,为了实施上述贸易救济措施,现就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公告如下: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申报进口氯氰菊酯(税则号列29269090)时,有效成分CAS号为52315—07—8、67375—30—8和1315501—18—8的相关氯氰菊酯,商品编号应填报2926909013。
本公告自2025年1月8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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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关于氯氰菊酯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318379%2F2025011514114395878.doc)
- [海关总署关于氯氰菊酯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318379%2F2025011514115356986.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