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61号(关于废止部分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布04-14
生效04-14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海关总署发布2025年第61号公告,决定废止部分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规范性文件。该举措旨在配合《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11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76号)的实施,清理与新上位法不一致的旧规。公告自2025年4月14日起生效。具体废止文件清单见附件Excel表格。此为程序性法规清理动作,未直接设定新的实体权利义务,建议相关从业者查阅附件确认具体失效文件,以更新内部合规知识库。
根据《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11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76号公布)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对部分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予以废止。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 [废止的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468513%2F2025041713373065277.xlsx)
海关总署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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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468513%2F2025041713373936997.doc)
-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468513%2F2025041713374873960.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