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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现行有效中国海运规则

交通运输部关于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的公告

效力法规类型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发文机构
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025-10-102025-10-14交通运输部
发布10-10
生效10-14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交通运输部发布对美船舶收取特别港务费公告,作为对美方301调查及港口费的对等反制。自2025-10-14起,对涉及美国旗、美国造、美国公司拥有/参股/经营的船舶按净吨分阶段计收费用。同一航次多港挂靠仅在首港计收一次。费率将于2026至2028年每年4月17日阶梯上调。此举直接增加涉美元素船舶在华运营成本,建议相关方核实船舶背景并评估航线调整必要性。
官方原文
原文可溯源

政策背景

针对美方对华海事、物流、造船领域301调查最终措施及其对中国船舶征收港口费,中方采取对等反制。

主要内容

对涉及美国旗、美国造、美国公司拥有、参股或经营等“美国元素”的船舶收取特别港务费,按净吨分阶段计收。

适用范围

涉及美国元素、靠泊中国港口的船舶;同一航次挂靠多个中国港口仅在首个挂靠港计收一次。

生效时间

2025年10月14日起施行;费率后续分别于2026、2027、2028年4月17日阶梯上调。

影响分析

抬升涉美国元素船舶挂靠中国港口成本,促使船公司优化航线与船舶结构,是对美方301港口费的镜像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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