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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97号(关于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

效力文号法规类型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发文机构
现行有效公告〔2026〕97号规范性文件2026-07-092026-07-16海关总署
发布07-09
生效07-16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决定对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核心变化是涉及出口硫酸铵的2个10位海关商品编号增设海关监管条件“B”,意味着相关商品在出口时必须接受法定检验。该调整自2026年7月16日起正式实施。此举旨在加强特定化工品出口质量与安全监管,直接影响硫酸铵出口企业的通关流程与合规成本。
官方原文
原文可溯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对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对涉及出口硫酸铵的2个10位海关商品编号增设海关监管条件“B”,海关对相关商品实施出口商品检验。调整后的监管要求见附件。

  本公告自2026年7月16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调整表.xlsx](/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attachDir%2F2026%2F07%2F%E5%BF%85%E9%A1%BB%E5%AE%9E%E6%96%BD%E6%A3%80%E9%AA%8C%E7%9A%84%E8%BF%9B%E5%87%BA%E5%8F%A3%E5%95%86%E5%93%81%E7%9B%AE%E5%BD%95%E8%B0%83%E6%95%B4%E8%A1%A8%281%29.xlsx)

  海关总署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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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attachDir%2F2026%2F07%2F%25E6%25B5%25B7%25E5%2585%25B3%25E6%2580%25BB%25E7%25BD%25B2%25E5%2585%25B3%25E4%25BA%258E%25E8%25B0%2583%25E6%2595%25B4%25E5%25BF%2585%25E9%25A1%25BB%25E5%25AE%259E%25E6%2596%25BD%25E6%25A3%2580%25E9%25AA%258C%25E7%259A%2584%25E8%25BF%259B%25E5%2587%25BA%25E5%258F%25A3%25E5%2595%2586%25E5%2593%2581%25E7%259B%25AE%25E5%25BD%2595%25E7%259A%2584%25E5%2585%25AC%25E5%2591%258A%281%29.doc)
  •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attachDir%2F2026%2F07%2F%25E6%25B5%25B7%25E5%2585%25B3%25E6%2580%25BB%25E7%25BD%25B2%25E5%2585%25B3%25E4%25BA%258E%25E8%25B0%2583%25E6%2595%25B4%25E5%25BF%2585%25E9%25A1%25BB%25E5%25AE%259E%25E6%2596%25BD%25E6%25A3%2580%25E9%25AA%258C%25E7%259A%2584%25E8%25BF%259B%25E5%2587%25BA%25E5%258F%25A3%25E5%2595%2586%25E5%2593%2581%25E7%259B%25AE%25E5%25BD%2595%25E7%259A%2584%25E5%2585%25AC%25E5%2591%258A%281%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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