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26号(关于废止部分进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布06-19
生效06-19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海关总署发布2025年第126号公告,决定废止部分进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该公告自2025年6月19日起生效。具体被废止的文件清单详见公告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此公告属于程序性清理工作,旨在优化法规体系,未直接设定新的实体权利义务或申报流程变更,建议相关从业者查阅附件确认具体失效文件以更新合规知识库。
根据工作需要,海关总署决定废止部分进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593701%2F2025062413330456267.xls)
海关总署
2025年6月19日
---
📎 附件下载:
-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进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593701%2F2025062413331781744.doc)
-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进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593701%2F2025062413332761783.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