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42号(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三)的公告)
发布07-01
生效07-01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海关总署发布2025年第142号公告,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具体涉及的文件清单详见公告附件1(废止目录)及附件2(失效目录)。该公告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此类公告属于程序性清理工作,不直接设定新的实体权利义务,建议相关从业者查阅附件以确认手头业务是否引用了已失效的旧规。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1、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
[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606691%2F2025070211581544566.xlsx)
[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606691%2F2025070211582459982.xlsx)
海关总署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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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三)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606691%2F2025070211583644887.doc)
-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三)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606691%2F2025070211584484424.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