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68号(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布08-01
生效08-01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海关总署于2025年8月1日发布第168号公告,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具体涉及的文件清单详见公告附件1(废止目录)及附件2(失效目录)。此公告属于程序性清理工作,旨在优化法规体系,未直接设定新的实体权利义务或操作流程变更要求。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1、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
[1.废止的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662641%2F2025080717211586123.xlsx)
[2.宣布失效的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662641%2F2025080717212548563.xlsx)
海关总署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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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662641%2F2025080717221464005.doc)
-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662641%2F2025080717222370356.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