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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已废止中国危险品合规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224号(关于解除波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

效力文号法规类型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发文机构
现行有效公告〔2025〕224号规范性文件2025-10-312025-10-31海关总署
发布10-31
生效10-31
废止10-31
该法规已废止 · 废止日期 2025-10-31
废止依据: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2024年联合公告第113号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海关总署与农业农村部发布2025年第224号公告,宣布自2025年10月31日起解除波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符合区域化及生物安全隔离区划要求的波兰禽类及其产品获准输华。原禁止进口的依据——2024年第113号公告同时废止。此举标志着波兰禽类产品重新获得中国进口准入资格,相关贸易限制正式取消。
官方原文
原文可溯源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波兰符合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区域化和生物安全隔离区划及检验检疫要求的禽类及其产品输华。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2024年联合公告第113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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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波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884173%2F2025121510285218010.doc)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波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884173%2F20251215102900912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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