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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已废止中国清关税务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16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2025年第29号公告的公告)

效力文号法规类型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发文机构
现行有效公告〔2025〕216号规范性文件2025-11-072025-11-10海关总署
发布11-07
生效11-10
废止11-10
该法规已废止 · 废止日期 2025-11-10
废止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9号(关于暂停进口美国原木的公告)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海关总署发布2025年第216号公告,决定废止此前暂停进口美国原木的第29号公告。基于对美方整改措施的评估结果及国际植物检疫标准,自2025年11月10日起,恢复允许符合要求的美国原木进口。此举标志着中美木材贸易在检疫合规层面重新开放,相关货主、物流及报关企业需立即调整业务策略,关注新的检疫准入要求。
官方原文
原文可溯源

基于对美方整改措施的评估结果,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海关总署决定废止海关总署2025年第29号公告(关于暂停进口美国原木的公告)。本公告自2025年11月10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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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海关总署2025年第29号公告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814670%2F2025111011113864203.doc)
  •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海关总署2025年第29号公告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814670%2F20251110111147138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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