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快讯
政策法规 已废止中国清关税务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17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2025年第30号公告的公告)

效力文号法规类型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发文机构
现行有效公告〔2025〕217号规范性文件2025-11-072025-11-10海关总署
发布11-07
生效11-10
废止11-10
该法规已废止 · 废止日期 2025-11-10
废止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30号(关于暂停美国CHS Inc.等3家企业大豆输华资质的公告)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海关总署发布2025年第217号公告,决定废止此前暂停美国CHS Inc.等3家企业大豆输华资质的第30号公告。基于对美方整改措施的评估结果及国际植物检疫标准,自2025年11月10日起正式恢复上述3家企业的大豆输华资质。此举意味着相关美国大豆供应商重新获得向中国出口资格,直接影响进口商采购渠道及货代、物流服务商的业务流向。
官方原文
原文可溯源

基于对美方整改措施的评估结果,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海关总署决定废止海关总署2025年第30号公告(关于暂停美国CHS Inc.等3家企业大豆输华资质的公告),自2025年11月10日起恢复CHS Inc.等3家企业大豆输华资质。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11月7日

---

📎 附件下载:

  •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海关总署2025年第30号公告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814651%2F2025111011132073344.doc)
  •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海关总署2025年第30号公告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814651%2F2025111011132838732.pdf)
§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通过公开渠道搜集整理,仅供业界参考与内部交流使用,不构成任何形式的商业决策指导或法律建议;实际执行标准请以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原文及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摘要、条款解读与影响分析内容由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原文更新后解读将同步重新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