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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已废止中国航空运输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规定〉的决定

效力文号法规类型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发文机构
现行有效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6号部门规章2023-05-082023-05-04交通运输部法规查询系统
发布05-08
生效05-04
废止05-04
该法规已废止 · 废止日期 2023-05-04
废止依据:《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41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1号修正)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交通运输部于2023年5月4日通过决定,正式废止《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规定》。该规定原为规范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的部门规章,现已被清理出有效法规库。此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意味着相关领域的监管依据发生变动,建议关注后续是否有新的上位法或替代性政策出台以填补监管空白。
官方原文
原文可溯源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23年5月4日经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决定废止《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41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1号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规章解读: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民用航空企业及 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规定〉的决定》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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