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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26号(关于全面推广报关单证及电子数据自助查询打印的公告)

效力文号法规类型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发文机构
现行有效公告〔2025〕226号规范性文件2025-11-212025-12-15海关总署
发布11-21
生效12-15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26号宣布自2025年12月15日起,将报关单证及电子数据自助查询打印服务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全部直属海关。该服务旨在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便利企业获取保管期限内的相关数据。具体操作事项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46号执行。此为程序性推广公告,不涉及实体权利义务变更。
官方原文
原文可溯源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便利企业获取保管期限内的报关单证及数据,在前期开展试点的基础上,海关总署决定全面推广报关单证及电子数据自助查询打印服务。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关单证及电子数据自助查询打印服务适用范围扩大到全部直属海关。

  二、其他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46号执行。

  本公告自2025年12月15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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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海关总署关于全面推广报关单证及电子数据自助查询打印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842345%2F2025112417001072279.doc)
  • [海关总署关于全面推广报关单证及电子数据自助查询打印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6842345%2F20251124170019662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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