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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14号(关于废止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效力文号法规类型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发文机构
现行有效公告〔2026〕114号规范性文件2026-08-092026-08-09海关总署
发布08-09
生效08-09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海关总署于2026年8月9日发布公告,决定废止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相关规范性文件。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具体废止文件目录见附件。此公告属于程序性事务及个案公示性质,未直接改变实体权利义务,建议相关从业者查阅附件目录以确认具体失效文件。
官方原文
原文可溯源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相关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attachDir%2F2026%2F08%2F%E5%BA%9F%E6%AD%A2%E7%9A%84%E8%A7%84%E8%8C%83%E6%80%A7%E6%96%87%E4%BB%B6%E7%9B%AE%E5%BD%95%281%29.xls)

  海关总署

  202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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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attachDir%2F2026%2F08%2F%25E6%25B5%25B7%25E5%2585%25B3%25E6%2580%25BB%25E7%25BD%25B2%25E5%2585%25B3%25E4%25BA%258E%25E5%25BA%259F%25E6%25AD%25A2%25E8%25BF%259B%25E5%258F%25A3%25E5%258F%25AF%25E7%2594%25A8%25E4%25BD%259C%25E5%258E%259F%25E6%2596%2599%25E7%259A%2584%25E5%259B%25BA%25E4%25BD%2593%25E5%25BA%259F%25E7%2589%25A9%25E7%259B%25B8%25E5%2585%25B3%25E8%25A7%2584%25E8%258C%2583%25E6%2580%25A7%25E6%2596%2587%25E4%25BB%25B6%25E7%259A%2584%25E5%2585%25AC%25E5%2591%258A%281%29.doc)
  •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attachDir%2F2026%2F08%2F%25E6%25B5%25B7%25E5%2585%25B3%25E6%2580%25BB%25E7%25BD%25B2%25E5%2585%25B3%25E4%25BA%258E%25E5%25BA%259F%25E6%25AD%25A2%25E8%25BF%259B%25E5%258F%25A3%25E5%258F%25AF%25E7%2594%25A8%25E4%25BD%259C%25E5%258E%259F%25E6%2596%2599%25E7%259A%2584%25E5%259B%25BA%25E4%25BD%2593%25E5%25BA%259F%25E7%2589%25A9%25E7%259B%25B8%25E5%2585%25B3%25E8%25A7%2584%25E8%258C%2583%25E6%2580%25A7%25E6%2596%2587%25E4%25BB%25B6%25E7%259A%2584%25E5%2585%25AC%25E5%2591%258A%281%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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