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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号(关于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效力文号法规类型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发文机构
现行有效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号规范性文件2021-01-052021-01-05海关总署
发布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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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布2021年第1号公告,正式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旨在落实财关税〔2020〕54号文,明确在海南自贸港内,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口自用的交通工具及游艇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核心在于确立“零关税”清单管理制度及后续监管要求,涉及车辆、船舶等大宗商品的通关流程与免税资格认定。
官方原文
原文可溯源

【法规类型】\t海关规范性文件\t【内容类别】\t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t公告〔2021〕1号\t【发文机关】\t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t2021-01-05\t【生效日期】\t2021-01-05

【效  力】\t[有效]\t【效力说明】\t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54号),特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1月5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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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3500815%2F2021010516230718556.doc)
  •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3500815%2F2021010516231964579.doc)
  •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3500815%2F20210105162343629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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