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25号(关于进口捷克配合饲料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发布03-18
生效03-18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海关总署发布2021年第25号公告,正式允许符合检疫和卫生要求的捷克配合饲料进口。该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捷克共和国农业部关于捷克输华配合饲料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议定书》制定,自2021年3月18日起生效。进口商需确保产品来自注册企业并随附官方卫生证书,以满足中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要求。
【法规类型】\t海关规范性文件\t【内容类别】\t知识产权类
【文 号】\t公告〔2021〕25号\t【发文机关】\t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t2021-03-18\t【生效日期】\t2021-03-18
【效 力】\t[有效]\t【效力说明】\t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捷克共和国农业部关于捷克输华配合饲料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捷克配合饲料进口。现将进口捷克配合饲料检疫和卫生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3月18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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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进口捷克配合饲料检疫和卫生要求.docx](/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3589743%2F2021032313313612342.docx)
-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捷克配合饲料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3589743%2F2021032313314598668.doc)
-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捷克配合饲料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3589743%2F2021032313315363849.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