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5号(关于发布《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检验规程》等76项行业标准的公告)
发布06-18
生效06-18
摘要总结AI 辅助解读
海关总署于2021年6月18日发布第45号公告,正式实施《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检验规程》等76项行业标准。同时,包括《进口童鞋检验规程》(SN/T 0947-2000)在内的14项旧标准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相关标准文本可在海关总署网站查阅。该公告属于技术标准更新与废止的程序性发布,具体合规要求需参照附件中的详细标准文本。
【法规类型】\t海关规范性文件\t【内容类别】\t其他
【文 号】\t公告〔2021〕45号\t【发文机关】\t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t2021-06-18\t【生效日期】\t2021-06-18
【效 力】\t[有效]\t【效力说明】\t
现发布《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检验规程》等76项行业标准(目录见附件)。《进口童鞋检验规程》(SN/T 0947-2000)等14项被代替标准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本次发布的标准文本可通过海关总署网站查阅(http://zhs.customs.gov.cn)。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6月18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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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检验规程》等76项行业标准的公告.doc](/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3737311%2F2021062815424948672.doc)
-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检验规程》等76项行业标准的公告.pdf](/freight-insight/policy/attachment?url=http%3A%2F%2Fwww.customs.gov.cn%2Fcustoms%2FfileDir%2Fresource%2Fcms%2Farticle%2F302267%2F3737311%2F202106281542569008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