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今日起对中台越镀铝锌平板钢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税率最高35.06%
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宣布,自2026年11月7日起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中国台湾地区和越南的镀铝或镀锌其他合金及非合金钢平板轧材征收4.41%至35.06%的临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最长120天,终裁预计不迟于2027年3月6日作出。本案由NS BlueScope Malaysia代表国内产业于2026年7月17日申请立案。
马来西亚即日开征临时反倾销税
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MITI)宣布,自2026年11月7日(周六)起,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中国台湾地区和越南的镀铝或镀锌其他合金及非合金钢平板轧材(钢卷/钢板)征收4.41%至35.06%的临时反倾销税。措施依据马来西亚《1993年反补贴及反倾销税法》(504法令)第23条的初步裁定作出,以相当于倾销幅度的担保形式计征,实施期限最长120天;终裁预计不迟于2027年3月6日作出。公告显示,本案于2026年7月17日应国内厂商NS BlueScope Malaysia代表产业申请立案,申诉方主张相关产品以低于其原产国国内市场的价格进入马来西亚并造成实质损害。涉案产品的具体HS编码范围官方未明确,暂以公告所述铝锌镀层/涂层扁轧钢产品描述为准。

影响研判:区域钢贸救济密度上升
市场研判预测认为,马来西亚是中国及越南镀铝锌钢板的重要终端市场,4.41%至35.06%的临时税负将直接削弱相关来源产品的到岸价格竞争力,进口商可能在120天窗口内加速清关或改用马来西亚本地货源;若终裁维持初裁幅度并转为固定反倾销税,相关出口订单或进一步向第三市场分流。市场研判预测同时提示,本案以担保形式征收意味着终裁后存在多退少补的金额不确定性,从事马来西亚线钢材出口的货主与报关行应提前核查自身产品是否落入涉案描述范围,并保留原产地及价格构成单证以备应诉;在东南亚反倾销立案趋密的背景下,区域供应链的合规审查需进一步前置到接单与订舱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