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成员国大使表决支持化石燃料进口商甲烷义务推迟一年
11月6日,欧盟成员国驻布鲁塞尔大使以多数票支持将《甲烷条例》下石油、天然气和煤炭进口商的监测、报告与核查义务推迟一年,自2028年起适用,26个成员国支持、仅西班牙反对。该方案尚需与主张推迟三年的欧洲议会协调后才能最终生效。
欧盟成员国大使表决通过甲烷进口义务推迟一年
2026年11月6日,欧盟成员国驻布鲁塞尔大使举行会议,以多数票支持将《欧盟甲烷条例》(Regulation (EU) 2024/1787)下化石燃料进口商的相关义务推迟一年。据ORF与dpa-AFX报道,26个成员国投下支持票,仅西班牙反对,结果由轮值主席国爱尔兰方面宣布。中国财经媒体亦于当晚以快讯形式跟进报道。

政策要点:适用对象与关键时间节点
本次推迟针对进口原油、天然气(含LNG)和煤炭的进口商,核心是原定于2027年1月1日起适用的供应商甲烷监测、报告与核查(MRV)等效性证明义务,改为自2028年起适用;进口商与欧盟生产商报告甲烷强度的义务亦顺延一年(欧盟委员会提案口径为2029年8月5日)。条例本体未按HS编码逐项列明涉案商品,品类范围以'原油、天然气、煤炭'界定,海关归类层面官方未明确逐税目对照。需要强调的是,该表决仅确立理事会谈判授权,最终时间表仍须与主张推迟三年的欧洲议会三方会谈确定,正式生效日期官方尚未确定。

影响研判:合规缓冲期与贸易流向(市场研判预测)
市场研判预测:一年缓冲期将使美国、卡塔尔等对欧LNG出口方获得额外窗口搭建与欧盟等效的MRV核算体系,短期内缓解欧洲买家在伊朗战事扰动下的补库合规风险;对已按2027年口径签订条款的出口商而言,合同甲烷条款谈判节奏或相应放缓。市场研判预测:若三方会谈最终采纳欧洲议会的三年方案,欧盟气候监管的可预期性将进一步受侵蚀,绿色燃料与生物甲烷的相对竞争力可能被动调整;对中国相关出口企业影响有限,但涉欧能源贸易单证中的数据举证要求仍应提前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