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美FTA构成关税盾:韩泡菜税负12.5%对华36.2%
朝鲜日报Biz称韩美FTA使韩国泡菜输美实际税负为301条款强迫劳动关税12.5%,而中国泡菜在11.2%基准税率上叠加25%关税升至36.2%,价差扩大改善韩货价格竞争力。涉案HS编码原文未明确。
关税差扩大:韩美FTA成泡菜“关税盾”

朝鲜日报Biz 11月3日报道,明年是韩美2007年签署自贸协定(FTA)20周年。该协定2012年生效后,韩国泡菜对美11.2%的关税立即降为零;但特朗普政府上台后先对全球贸易伙伴统一加征10%关税,同年7月起适用15%对等关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定对等关税无效后,政府转而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以“强迫劳动”为名对韩国输美商品征收12.5%关税。协定虽使韩国失去免税待遇,却仍构成相对竞争对手的“关税盾”。
政策要点:适用对象、税率路径与税号范围

适用对象为原产地为韩国与中国的泡菜等发酵食品,市场为美国。税率路径清晰:韩国泡菜由FTA项下零关税升至12.5%(301条款强迫劳动关税);中国因未与美国签署FTA,在11.2%基准税率上叠加301条款25%关税,合计36.2%,较特朗普政府上台前的9.6%大幅抬升。原文未披露上述措施的具体生效日期,也未列明涉案HS/HTS税则号列(泡菜一般归入2005.99项下加工蔬菜,但官方未明确)。配套支持由农林畜粮食品部与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aT)执行,后者按“农食品出口成长套餐”向中小企业发放出口券,去年316家企业获180.23亿韩元支持,出口额19.0644亿美元、同比增2.3%。
影响研判(市场研判预测)

市场研判预测:韩中泡菜在美国市场的税差由不足1个百分点扩大至约23.7个百分点。即便中国产品仍具绝对价格优势(2024年中国对美泡菜出口约1.7亿美元、占总量20%—30%,韩国份额仅2%—3%),韩企在美零售端的价格劣势将部分收敛,利于补位高端货架。同时韩国泡菜对无FTA的日本出口占比已从超过70%降至30%—40%,转向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等FTA伙伴;叠加出口券与原产地证书辅导,预计多元化布局继续加速。若美方调整301税率或推出对等关税替代方案,价差逻辑可能反转,需持续跟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