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就优化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征求意见 跨境电商结算迎便利化
国家外汇管理局11月2日就《关于进一步优化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拟拓宽支付机构贸易新业态外汇业务范围,允许其为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服等主体代理结售汇,意见反馈截止12月1日。
事件概述
2026年11月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自即日起至12月1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外汇局在10月19日金融街论坛年会上提出「经常项目便利化一揽子政策」之后,首个正式成文的落地动作,矛头直指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的资金结算效率问题。
政策要点
政策要点方面,本次征求意见稿的适用对象为境内支付机构、经办银行及各类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支付机构可在现行跨境电商外汇服务基础上,为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相关交易主体提供经常项下代理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同时降低经营性租赁境内外汇结算门槛,取消承租方外汇收入规模的准入限制,允许其在交易真实合规前提下购汇支付租金。适用地区为境内经营主体发生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经常项下跨境收支;涉及品类按业务类型(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外贸综服)划分,HS编码范围官方未明确。生效日期亦官方未明确——文件目前仅为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2026年12月1日,正式文本及施行时间待外汇局后续发布。
影响研判(市场研判预测)
影响研判(市场研判预测):结算渠道扩容后,义乌、广州等市场采购集群及中小跨境电商卖家的收结汇周期有望缩短,资金周转效率提升,头部支付机构与外贸综服企业的牌照服务收入空间扩大;但政策同时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落实「实质重于形式」的展业与真实性审核,合规审查成本可能向中小机构集中。从外部变量看,欧盟已自7月起对150欧元以下包裹征3欧元关税、11月1日再加2欧元处理费,美国亦收紧小额包裹免税待遇,在此背景下中方以结算便利化对冲通关成本上升,预计对东南亚、北美航线的电商空运包裹量形成一定支撑;若正式稿维持本次征求意见口径,跨境电商业态的合规成本重心将从「能不能收汇」转向「单证与物流信息是否可核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