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总署修订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规定
海关总署发布2026年第150号公告,修订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自2026年10月23日起施行。新规简化备案信息项,境外出口商由20项减至10项,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强化食品溯源与全链条监管。
开篇概述
中国海关总署于近期发布2026年第150号公告,修订《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自2026年10月23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废止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2年第55号公告相关内容。新规旨在强化进口食品溯源管理,优化公共服务和营商环境,落实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要求。

政策要点
新规适用于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以及境内食品进口商。境外出口商备案信息填报项由20项精简至10项,境内进口商由20项减至16项。海关在收到齐全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备案手续,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要求3个工作日内补正。注册信息发生变化的,须自变化之日起60日内办理变更。注销情形包括企业解散、破产、终止经营或被撤销登记等。涉及品类为进口食品,HS编码范围官方未明确具体税号。

影响研判
市场研判预测,新规将降低备案成本与时间,提升进口食品贸易便利化水平,有助于稳定供应链。同时,强化信息更新要求可能增加企业合规负担,未及时变更可能导致通关受阻。对主要出口国如越南等的企业需重点关注信息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