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对华厢式半挂车加征264.48%双反税生效
美国商务部于10月28日发布税令,对原产中国的厢式半挂车及其组件征收合计264.48%的反倾销反补贴现金保证金,自发布日起生效,期限至少五年,涉及中集等企业,将显著抬升相关进口成本。
美对华厢式半挂车双反税令正式生效
当地时间2026年10月28日,美国商务部在《联邦公报》发布税令,对原产中国的厢式半挂车及其组件(Van-Type Trailers and Subassemblies)实施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合计现金保证金率达264.48%,其中经出口补贴调整后的反倾销现金保证金率为129.73%,反补贴现金保证金率为134.75%。措施自发布日起生效,期限至少五年,每五年进行日落复审。涉案范围包括干货厢式半挂车、冷藏厢式半挂车及相关未组装组件,主要对应美国海关编码8716.39.0040、8716.39.0090、8716.90.5060等项下产品。

政策要点与适用对象
生效日期为2026年10月28日,适用对象为原产中国的厢式半挂车及组件,进口商需按裁定税率预缴现金保证金。产品范围明确排除自卸挂车、罐式挂车等非厢式产品。中集集团旗下相关制造企业被点名涉及,但并非针对所有拖车。官方公告未明确具体HS编码完整列表的例外情形,企业需逐票核对税则归类。第三国组装产品是否适用,须依据原产地及反规避规则认定。

影响研判与市场预期
市场研判预测,该措施将显著抬升中国组件出口美国的成本,进口商资金占用增加,可能推动美国本土拖车制造商扩大产能,如部分企业计划招聘数百名员工。中国直接出口成品数量有限,但组件出口规模较大,将冲击“中国组件+北美组装”模式。中集车辆等已在北美布局本地制造的企业受影响相对有限,但上游钢铁型材等仍面临压力。未来对墨西哥、加拿大的相关调查预计2027年初有结果,可能进一步收紧供应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