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文提高海南自贸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商务部等四部门发布通知,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新业态三方面出台16项举措,进一步提高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支持高标准建设自贸港。
政策发布概述
2026年10月29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的通知》(商自贸发〔2026〕187号)。该通知旨在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推动贸易创新发展、促进外贸提质增效。通知从三个维度提出16项具体举措,进一步释放自贸港制度红利。

政策要点
在货物贸易方面,通知明确对自境外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保税监管场所内独立保税仓储设施并用于复出口的航空煤油,按照国际标准进行检验;支持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对存储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和石脑油的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进行整合,创新实施“两类库容、总量核准、分类调剂、动态使用”的监管模式;在LNG期货上市后支持开展LNG期货交割库相关业务,允许境外企业使用海南自由贸易港LNG接收站保税设施;稳妥有序开展新型易货贸易,鼓励以人民币计价。服务贸易方面,在境外取得合法行医权的外籍医师执业许可有效期最长可为三年;进一步提升外籍人员入境便利化水平。新业态方面,允许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行保税再制造生产的产品出区进入国内自由贸易试验区并照章征税,支持适时拓展“两头在外”保税维修目录。生效日期官方未明确,适用对象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相关经营主体与货物,涉及品类包括航空煤油、成品油、LNG、再制造机电产品等,具体HS编码范围官方未明确。

影响研判
市场研判预测,该通知有望进一步降低海南自贸港相关贸易成本与通关环节摩擦,提升能源、再制造与维修等业务的便利程度,吸引更多国际航运与产业要素集聚。洋浦港作为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节点,有望在超大型船舶作业与保税业务上获得更多政策支撑,增强供应链韧性。对进出口企业而言,保税维修、再制造产品内销以及能源贸易将获得更清晰的操作路径,有助于拓展“两头在外”模式。整体将促进海南外贸提质增效与制度型开放,但具体落地效果仍需观察配套细则与执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