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拟延长对华船舶港口费暂停期至2027年1月
USTR提议将针对中国关联船舶港口费及部分装卸设备关税的暂停期再延两个月至2027年1月9日,为美中继续协商海事物流造船争端争取时间。现行暂停11月9日到期,意见征集至10月30日。
政策概述
美国贸易代表署(USTR)于10月26日在《联邦公报》刊载提案,拟将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对华海事、物流及造船业采取的港口费及设备关税措施暂停期再延长两个月。现行暂停将于2026年11月9日到期,若获准将自11月10日起延至2027年1月9日,为双方继续协商相关行为、政策及做法争取时间。
政策要点
生效日期:现行暂停至2026年11月9日23:59美东时间,拟议新暂停自2026年11月10日00:00至2027年1月9日23:59。适用对象:中国企业拥有或运营的船舶、非中国企业运营的中国建造船舶、部分外国建造汽车运输船;以及中国制造岸桥及货物装卸设备的额外关税。HS编码范围:官方未明确具体HS编码,主要针对海事服务费及特定设备关税。意见征集截止美东时间10月30日下午5时。
影响研判
市场研判预测:延期将为美中航线货代及出口商提供约两个月成本缓冲期,避免港口费恢复导致运价突然上涨。煤炭、金属等依赖中国关联船舶的出口商可继续规划舱位。但暂停非永久,2027年1月后走向取决于谈判结果,企业仍需准备可能恢复的费率(中国船东每净吨50美元起)。航运公司如中远等此前曾预估高额费用影响,短期利好运力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