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落签 跨境陆运单证首获货权凭证地位
商务部10月27日消息,《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10月26日在加纳阿克拉举行签约仪式,中国等26国成为首批签约国。公约由中国发起,首次赋予铁路、公路等多式联运单证物权凭证属性,为跨境陆运在途货融资与单证数字化提供国际法依据。
中国等26国签署《阿克拉公约》,陆运单证获国际货权凭证地位
据商务部10月27日发布的消息,《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签约仪式于当地时间10月26日在加纳首都阿克拉举行,包括中国在内的26个国家成为首批签约国,商务部副部长蒋成华代表中国政府签署公约。该公约由中国发起并引领达成,经第80届联合国大会于2025年12月审议通过,首次在国际规则层面创设适用于铁路、公路、航空及多式联运的“可转让货物单证”(NCD),明确其代表在途货物的物权凭证属性并兼容电子形式,打破了数百年来仅海运提单可代表货权的制度壁垒。公约将在收到第十份批准书后第180天生效。

通道体量持续放大,单证改革恰逢其时
从运行实况看,跨境陆运的规则需求已经十分迫切。国铁集团数据显示,截至10月22日中欧班列累计开行已突破14万列、发送货值超5600亿美元,今年以来六大口岸日均交出51.2列、同比增长12.8%;新疆阿拉山口、霍尔果斯双口岸年内通行中欧(亚)班列15052列、口岸过货3058万吨。长期以来铁路运单、国际公路运单不具备物权凭证功能,在途货物难以转让、质押融资,企业资金占用压力突出,公约落地正好补上这一短板。

市场研判预测
市场研判预测:随着中方推动国内批准程序并带动更多缔约国加入,可转让货物单证有望率先在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跨境公路班车及TIR运输场景规模化应用,银行对在途货押融资的接受度预计上升,陆运结算周期与单据成本有望下台阶;高货值的汽车汽配、机电产品和跨境电商货物走陆运通道的意愿将增强,陆路通道相对海运的综合竞争力有望进一步提升。短期看公约尚未生效,实际红利释放节奏取决于各国批准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