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TR拟将对华301海事费用暂停期再延至2027年1月9日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告于10月26日刊登联邦公报,提议把针对中国海事、物流与造船业的301条款反制措施再暂停两个月,自2026年11月10日0时起至2027年1月9日23时59分(美东时间)继续暂缓征收相关港口服务费及岸桥关税,公众意见须于10月30日17时前提交。
公告落地:对华301海事费用再暂停两个月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关于进一步暂停301行动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于2026年10月26日刊登联邦公报(文号2026-21755,91 FR 67388)。公告提出,为就涉案的行为、政策与做法继续与中方谈判,拟将针对中国海事、物流与造船业的301调查反制措施再暂停两个月。现行一年期暂停自2025年11月10日起算,将于2026年11月9日23时59分(美东时间)到期。

政策要点:生效时段、适用对象与税则范围
拟议生效时段:2026年11月10日0时00分(美东时间)至2027年1月9日23时59分(美东时间)。适用国家地区:自中国驶靠美国港口的船舶及其运营人,以及中国产岸桥设备进口方。涉及品类与税则:中国所有或中国运营船舶、中国建造船舶的非中资运营人、外国建造汽车运输船对应附件一、二、三的海运服务收费;中国产岸边集装箱起重机及部分货运装卸设备对应附件五A关税;税则号为HTSUS 9903.91.12至9903.91.16。程序要求:公众意见须于2026年10月30日17时(美东时间)前经USTR电子门户以案卷号USTR-2026-0694提交。公告明确暂停不等于终止调查;中方对美国相关船舶的对等特别港务费是否同步延期,官方未明确。

影响研判
若暂停如期落地,11月10日的费用断崖后移至明年1月上旬,班轮公司与货代在四季度至春节前报价可暂不内置该项附加成本;反之费率将回到每净吨80美元一档。市场研判预测:延期把决策点与11至12月双边峰会窗口绑定,短期利于稳定跨太平洋航线成本预期,但调查未终止使费率仍属谈判筹码,明年1月9日前后能否续期将成为下一轮运价与舱位重新定价的关键节点,货主宜在运输合同中先行约定费用恢复时的转嫁口径与通知义务。

